香港招聘员工与内地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19-01-22
【摘要】众所周知,香港的经营政策相对更宽松,并且广泛使用中英双语,人才和市场潜力都不容小觑,使得不少企业都有把业务扩展到香港的想法。

众所周知,香港的经营政策相对更宽松,并且广泛使用中英双语,人才和市场潜力都不容小觑,使得不少企业都有把业务扩展到香港的想法。然而,香港的劳工政策和内地有不少区别,让许多公司人力资源部门(HR)都伤透了脑筋。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香港的雇佣条例和内地到底有什么区别。

1. 哪些人有资格在香港工作?

在香港所有工业经营的企业是禁止雇用未满15岁的儿童,而15-18岁的青少年的工作时长每星期不能超过6天/48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只可在上午7时至晚上7时之间)。
除了拥有香港永久性居留权的人以外,有不少到港留学的学生在毕业后也想要继续留在香港工作,就需要拿到IANG签证了,这个要学生自行准备资料交给所读大学办理(应届毕业生首次办理IANG由学校办理,其后每次续签需要有雇主担保)。
要注意有关IANG的申请资格:
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的本地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如果学生在毕业后的六个月内提交申请,则无须在申请时已经觅得工作,并取得12个月的留港工作时间。
如果学生在毕业后的六个月后提交申请,便属于回港非本地毕业生,需要在提出申请前先获得企业聘用,并取得12个月的留港工作时间。

2. 强积金和“五险一金”的区别

相比内地的“五险一金”,在香港一般来说,雇用员工不论其工作性质,只要员工持续受雇60天或以上,都会受到“强积金”(MPF)的保障。
作为雇主必须要为员工参与强积金计划,雇主每月要为雇员支付月薪的5%作为强制性供款到员工的强积金户口,上限为$1,500。而当员工的月薪超过$7,100也需要在薪金内扣除5%作为供款,同样上限为$1,500。
暑期工,只要是连续受雇60天或以上,也同样会受到强积金制度的保障,即使雇佣工作任期短的员工,也要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不要一个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而浑然不知。
在香港,商业医疗保险并非强制性的政策。因此大部分的企业除了强积金和工伤保险都不会有额外的社保保障,不少公司会将这些人力资源管理的业务外派给企业包办,以节省时间和人力。
3. 香港的薪金制度
在2011年,《最低工资条例》正式在香港实施,到2017年5月1日每小时最低工资已经升至$34.5港币,而每年都会根据市场做出调整。
法定最低工资在香港适用于所有的雇员,除了留宿家庭佣工以及实习学员,实习生是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条例》里面的。通常企业只会为聘请的实习生支付微薄的车费,不满60天雇主更不会为学生雇员的强积金供款,所以也有不少学生为了一份珍贵的实习机会而放弃赚取外快的机会。
4. 兼职和全职员工的区别
在国内,《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星期至少有一天休息,每年有10天法定假日,有薪假期由每年5-14天不等。兼职员工(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金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在香港,全职的雇员除了能享有《最低工资条例》以及《雇佣条例》的保障以外,更可以享有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贴、产假、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等权益。而非连续性合约的兼职雇员则属于“三无”行列,即没有有薪假期、休息日以及疾病津贴。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列明,如果雇员连续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18 小时,那么他的合约便符合「连续性合约」的条件,则同样会享有休息日等保障。
连续性合约有哪些额外权益?符合连续性合约的条件后,雇主需要为雇员提供以下权益:
休息日
连续性合约3个月后,在法定假日提供假日薪酬
连续性合约12个月后,提供有薪年假
提供疾病津贴
产假
侍产假
在雇员离职时支付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针对解雇或更改雇佣合约的雇佣保障

5. 如何加快您公司的效率
在香港,透过劳工署可以查询到最新的劳工法例,和咨询有关的职业安全及健康等资讯。另外也有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能够为企业和雇主提供一套专业的系统,为企业寻找竞争力核心——人才,还能够减少公司的人力成本和时间。
这些平台不仅仅能为用人单位节省发布招聘信息的费用,更能为企业包办一系列的招聘程序。从物色到筛选可能只需要两天的时间就能完成。到最后安排面试和提供跟进服务,例如购买强积金及员工保障、税务服务、签证代申请等等,能够有效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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